SVHC是“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”(高度关注物质)的英文简称,是指对于人类和环境造成风险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。根据REACH法规*7.2条款的规定,当物品中含有SVHC清单中的物质质量分数**过0.1%,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**过1吨/年/公司,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。
根据欧盟《废弃物框架指令》,从2021年1月5日起,投放欧盟市场上的物品中SVHC物质质量分数**过0.1%,则须向ECHA进行SCIP通报,信息须提交至SCIP数据库。
SVHC物质清单作为REACH法规关注的重点,至今经历了多次更新。2021年1月19日,欧盟化学品管理局(ECHA)将新一批咨询清单中的2项物质加入至正式的SVHC候选物质清单,至此SVHC候选物质清单已增加至211项。新增2项SVHC候选物质信息如下表。
*二十四批SVHC候选物质:
如果投放欧盟市场的“物品”类产品中含有浓度>0.1%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,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、通报等义务: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,需在45天之内将相关提供给消费者;含量>0.1%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>1吨/年时,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进行通报,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。“物质或混合物”类产品(如涂料、油墨等)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,则生产厂商应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(SDS)。且2021年1月5日起,根据欧盟《废弃物框架指令》的要求,物品供应商必须在ECHA的SCIP数据库通报物品中SVHC物质信息。